根据《宁夏回族自治区文艺作品奖励扶持项目(扶持)资金管理办法》(宁财规发〔2023〕3号)精神,经个人(单位)申报、各地级市党委宣传部和自治区文联初审、专家评审、自治区党委宣传部部务会会议研究,拟对61部文艺作品进行扶持,现予以公示。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28日至10月10日(5个工作日)。
公示期间,如发现拟扶持作品存在问题,可通过打电话、发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文化艺术处反映。联系电话:(0951)6669527,电子邮箱:ndxwyc@163.com。接听电话时间为公示期间工作日上午8:30—12:00,下午14:30—18:00。
自治区党委宣传部
2023年9月27日